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,淮河中游南岸,北纬32°37′-33°03′、东径117°19′-117°57′。北濒淮河与五河县相望,东、南部与嘉山县、定远县毗连,西部和西北部与淮南市、蚌埠市接壤。东西长74.64千米,南北宽49.6千米,总面积1949.5平方千米。总人口73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府城镇。全县辖14个镇、1个乡。凤阳地形南高北低,南部为山区,中部为倾降平缓的岗丘,北部为沿淮冲积平原。海拔一般为15-17米。境内最大湖泊是花园湖,正常水位下湖面约30平方千米。最高山峰为狼窝山,海拔340.3米。淮河流经县境北部52.5千米,其它主要河流有小溪河、板桥河、濠河、天河、窑河,均由南向北注入淮河。气候属北亚热带江北区亚湿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4.9℃,年降雨量904.4毫米,年蒸发量1609.7毫米。